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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科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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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军覆没!江苏抽查22家环境监测机构全部被处罚!

2018-09-20 00:00:00

近日,江苏省环保厅会同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全省环境检测机构质量专项检查。5-6月各设区市环保局、质监局组织本辖区内共计311家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质量自查自纠。6月19-22日省环保厅会同省质监局按照“双随机”的原则,对22家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。



污水处理工程公司

同时,对各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、记录报告、质量体系、技术能力、量值溯源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通过专项检查,发现环境检测机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:


一是变更、备案不及时。高管理者、授权签字人、方法标准等未及时变更、报备。


二是检测项目或方法超范围。分析项目超资质认定范围或分析方法超适用范围。


三是数据溯源上存在缺陷。数据逻辑关系不合理、谱图缺失、样品超期分析,部分机构电子版和纸质版方法依据不一致,原始记录数据与仪器记录数据不一致等。


四是分包管理实施不全面。分包较为随意,缺少相关信息。


五是资源配备不足、不规范。前处理设备、标准物质等的数量与检测工作不相适应。


六是分析操作不规范。项目监测未完全按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操作。


七是质控措施不到位。污水处理工程公司的质控手段缺乏,仪器设备的使用、样品管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。


八是内审、管评未落实到位。内审、管评参与人数少,流于形式,落实不到位。


其中:


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被责令整改,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,整改期间,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;


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等10家检测机构被责令1个月内改正,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处1万元以下罚款;


南京市六合区环境监测站等6家检测机构被责令自行整改;


南京联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检测机构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。


江苏省2018年(上半年)全省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质量专项检查结果

1

南京市六合区环境监测站

内部管理不规范

自行整改

2

无锡泰合蓝监测技术有限公司

未正确使用仪器状态标识,内部管理不规范

3

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
VOC分析室环境条件存在交叉干扰风险

4

扬中市环境监测站

内部管理不规范

5‍

仪征市环境监测站

内部管理不规范

6

江苏国正检测有限公司

内部管理不规范

7

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

水分原始记录信息不全,编号EDD50J000786a的报告中,缺少样品水分原始记录,土壤硝酸盐氮未按规定方法冷冻保存

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;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由市场监管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

8

江苏国恒检测有限公司

JSGHEL2017468报告中,废气的环氧乙烷、乙酸、三甲胺等项目标准使用不当

9

常州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
滴定管等计量设备未检定,内部管理不规范

10

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
部分原始记录信息不全,内部管理不规范

11

无锡市中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
部分原始记录信息不全,内部管理不规范

12

扬州三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

石油类测定结果不符合标准方法要求

13

迪天安康检测南通有限公司

分包工作不规范,内部管理不规范

14

江苏通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
错误使用GB 16157-1996 标准开展了低浓度颗粒物检测

15

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

错误使用GB 16157-1996 标准开展了低浓度颗粒物检测,内部管理不规范

16

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
土壤氟化物方法未及时变更,内部管理不规范

17

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201801115报告中乙酸乙酯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,内部管理不规范

责令整改,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,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,整改期间,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

18

江苏泰洁智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
出具的TJZB(2017)环检038号检测报告中“锡及其化合物、VOCs”采样工作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

19

江苏高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
检测方法使用不正确,部分检测方法标准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,部分项目采样设备不满足方法要求

20

宿迁市宿豫区环境监测站

超范围开展检测工作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,化学需氧量使用2017新标,能力表未更新

21

南京联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
201803196报告中,总铬项目使用的检验方法标准《火焰原子吸收法<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>(第四版)》(国家环境保护总局)(2002)3.4.9不在资质认定范围内;201803252报告中,2名采样人员在同一时刻点采集了4个不同采样点的非甲烷总烃样品

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

22

江苏贝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
(2018)江苏贝斯特(水)字第(D037)号报告原子吸收和原子荧光原始记录信息不全,未见仪器测试原始谱图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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